北京日報客戶端3月13日消息,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(下稱四方兄弟搬家公司)涉嫌強迫交易一案又有新進展。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(qū)檢察院獲悉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趙某強,連帶5名車組長被檢方指控犯有強迫交易罪,近日被公訴至朝陽法院。起訴書指控的強迫交易事實多達40余起,涉案金額總計超過13萬元。
起訴書顯示,被告人趙某強,案發(fā)前系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,徐某江、任某紅等5名被告人均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車組長。此外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也被列為被告單位。
起訴書指控,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間,為攫取非法利益,其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通過電話與客戶約定搬運費用并達成口頭協(xié)議,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、任某紅、豆某飛、豆某豐、文某強等人在搬運過程中,單方提高搬運費用,并以停止搬運、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客戶接受服務(wù)并支付錢款,嚴重擾亂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。
記者注意到,起訴書列出的具體犯罪指控達40余起,強迫受害人支付搬運費總計超過13萬元。受害者中甚至有70多歲的老人,強迫交易金額單筆最高的達到1.6萬元。
朝陽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張龍介紹,趙某強在58同城、百度等平臺宣傳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通過電話與客戶達成口頭協(xié)議,約定搬家費用。但當(dāng)車輛到達搬家現(xiàn)場后,趙某強便指使車組長以及搬運工單方面提高搬運價格,并且隱瞞了書面規(guī)定的每人每小時300元的搬運費用。在搬運過程中或者搬運結(jié)束后,他們通過停止搬運或者言語威脅等方式,索要遠高于最初約定的價格,強迫客戶接受指定服務(wù)。
張龍說,案件辦理過程中,趙某強等人反復(fù)強調(diào)他們實施的是正常交易行為,專案組為此進行了大量釋法說理工作:以暴力、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,以客戶不愿接受的價格,強迫其接受服務(wù)并支付價款,這種行為本身就已構(gòu)成強迫交易。
最終,根據(jù)嫌疑人供詞、證人證詞、支付寶、微信轉(zhuǎn)賬記錄等證據(jù),檢方指控了40余起犯罪事實,犯罪嫌疑人全部認罪認罰。除了被起訴的6名被告人外,根據(jù)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,檢方還對其余人員作出了相對不訴處理。
朝陽檢察院認為,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,被告人趙某強等6人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(wù),情節(jié)嚴重;趙某強作為公司直接負責(zé)的主管人員,徐某江、任某紅等5人作為直接責(zé)任人員,應(yīng)承擔(dān)刑事責(zé)任。檢方于近日以強迫交易罪向朝陽法院提起公訴。
(原題為《強迫交易,涉案金額超13萬元!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提起公訴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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